核心內容:我國遺產稅的發展趨勢如何?到2013年爲止,全球已有百餘個國家徵收遺產稅。遺產稅和贈與稅將可能逐漸轉爲地方稅種。稅率設計將趨向簡單化和兼顧公平等。編輯爲您整理詳細內容,僅供參考。
(一)遺產稅和贈與稅將可能逐漸轉爲地方稅種。
遺產稅和贈與稅在多數國家是放在稅收中,這與徵收這兩個稅種公平財富分配的目的是分不開的。長期以來強調政府調節作用都是着眼於政府,而往往忽視地方政府,但在徵收過程中,這兩個稅的收入不多,所費成本不少,由政府徵收似不如交給地方政府好。且近年來各國都比較重視地方體系的發展和調整,從調勸地方積極性,便於徵管的角度考慮,將其作爲地方稅種爲好。
(二)兩稅的配合問題將有新的突破
各國尋求解決兩稅配合問題已有多年。從簡化稅制、減少徵收阻力等方面考慮,這個問題將會有新的突破,發達國家方面可能傾向於將兩稅合併,而發展中國家可能將兩稅併爲一箇稅種。從稅制模式變動看則不會有太大的變化。
(三)稅率設計將趨向簡單化和兼顧公平
由於稅率是關係到納稅人稅負和國家稅收收入的核心,稅率的設計和變動將更謹慎,今後各國稅率仍將以超額累進稅率爲主,另外還會根據繼承人的親疏關係的不同而採用不同的稅率。
(四)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徵收管理將進一步加強
從發展趨勢來看,重點將是進一步完善財產評估工作,包括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,同時適當修訂有關免稅規定。而對發展中國家最主要是加強立法,增強公民的意識,改進財產評估機制,建立和完善財產評估制度,加強稅務人員的法制觀念和業務素質的培養等等。
遺產稅徵收熱議
2013年09月28日,針對徵收遺產稅被寫入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草稿的“遺產稅將落地”消息引發了廣泛熱議,對專題進行“你同意徵收遺產稅嗎”的討論。
專家觀點[page]
2013年09月28日,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稅務系主任薛剛教授指出:徵遺產稅存在一定的必要性,有利於社會公平的實現;從完善稅收體系方面,到2013年爲止,已在百餘個國家徵收遺產稅,可調節收入分配,完善稅收體。
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財政與稅收系教授王德祥則表示:徵收遺產稅是完善稅制,防止偷逃稅收,彌補稅制不足的需要。通過徵收遺產稅,一方面運用稅收的調節功能,鼓勵納稅人積極爲社會多作貢獻;另一方面向納稅人徵收遺產稅,可以防止遺產在死者生前發生轉移逃稅,這是對財產稅和個人所有稅的一種有效補充。
王德祥教授指出,到2013年爲止,中國尚未實行統一的個人財產登記制度,納稅人所擁有的房產、股票、機動車數量等數據,稅務機關很難準確掌握。這對遺產稅的開徵產生很大阻力。遺產稅的起徵點及稅率高低等核心要素,還需要根據各地區實際差異化進行彈性規劃。遺產稅的徵收需設置專門的機構,避免重複徵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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