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所得稅退稅又被稱爲個人所得稅的彙算清繳,就是對納稅人一年收入所得所繳納的稅費進行清算。是有個人所得稅的優惠稅收政策的,在進行彙算清繳的時候,會要扣除掉一些專項附加扣除,之後就可以計算出納稅人的實際納稅額,然後進行多退少補。那麼個人所得稅退稅時間是什麼時候?一起來了解一下。
個人所得稅退稅時間是什麼時候?
個人所得稅退稅都是有固定的時間的。一般是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就要對上一年度的個人所得進行彙算清繳,在扣除掉專項附加扣除的支出金額之後,就可以對比納稅人之前預繳的稅額,對個人實際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進行多退少補了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並非所有用戶都是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退稅業務的辦理的,往往是需要滿足條件的。只有符合條件的用戶才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退稅業務,具體如下:
【1】年度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足6萬,但平時預繳個人所得稅的。
【2】年度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,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。
【3】年過半旬才上班,退休或者有一些月份沒有工資的,稅收的政策優惠不相同的。
【4】預繳稅款時,爲享受或不足額享受稅收優惠。
【5】中間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預繳率高於綜合收入的稅率。
【6】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,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。
【7】無用人單位,只取得勞動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需通過結算辦理稅前扣除。
以上就是關於個人所得稅退稅業務辦理的有關內容介紹,希望能夠有所幫助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用戶沒有在規定的時間範圍辦理退稅業務,那麼當年可能就無法再辦理該項業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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